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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强化实践煅炼

发布时间:2015年09月07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李春香

为了加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培养锻炼渠道,提高纪检干部办案能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单位办案力量薄弱、业务水平不高等问题,定边县制定出台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实施方案,在县乡两级纪检监察干部中推行“上挂下派”活动,实行县纪委监察局机关干部下派乡镇纪委挂职锻炼,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上挂县纪委监察局工作。

采取的五项措施:一是明确选派范围和条件。下派基层锻炼的干部一般从县纪委监察局各室、办、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干部中选派;上挂县纪委监察局机关锻炼的干部一般在乡镇纪委副书记或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中选派。二是明确选派程序。下派干部人选由县纪委干部室根据县纪委监察局各室、办、派出纪工委监察室干部队伍实际情况提出,形成计划方案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上挂干部人选由乡镇纪委结合本乡镇工作实际安排人选,乡镇党委提出推荐意见,报县纪委干部室纳入计划,统筹安排,形成方案后提交县纪委常委会议研究审定。三是明确期限和挂职岗位。上挂下派学习锻炼期限为3个月,县纪委监察局机关下派干部,原则上安排在乡镇纪委挂职工作,各乡镇上挂纪检监察干部,原则上安排至县纪委监察局各室、办、派出纪工委监察室挂职工作。四是明确挂职任务。下派乡镇的干部要求参与乡镇纪委的工作,完成乡镇党委、纪委交办的具体工作任务;主动参与案件查办工作和执纪监督工作,至少独立完成案件查办工作1件;到委局机关挂职干部要主动参与挂职单位的办案工作,加强“跟案式”学习案件查办工作。五是明确干部管理。对挂职干部的日常管理以接收单位为主,选派单位要重点做好派出挂职干部的跟踪管理工作,定期了解派出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不定期检查派出干部的出勤、上岗情况,支持帮助派出干部做好工作。县纪委干部室、各派出和接收单位通过现场查岗,电话查岗等方式,不定期检查“上挂下派”干部的在岗情况,及时了解干部的出勤情况,对出勤和下村情况定期进行通报。锻炼期满后,由接受单位对挂职人员锻炼期间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作出书面鉴定,填写《定边县纪检监察系统”上挂下派”干部工作情况鉴定表》,并将存入干部人事档案,锻炼期间的工作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目前,乡镇“上挂”的1名干部已到县纪委监察局报到,县纪委“下派”的2名干部已到基层开展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