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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林市剑指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 处分816人

发布时间:2018年01月17日 信息来源:榆林市纪委监察委网站 点击: 作者:佚名

2017年,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群众反映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280件,立案676件,结案659件,共追缴违纪资金1903197元,处理1781人,其中,党政纪处分816人,诫勉谈话255人,移送司法机关20人,公开通报曝光294起593人。

坚持多措并举,畅通信访渠道

为加强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榆林市纪委制定扶贫领域违纪问题实名举报奖励办法,凡经查证属实,被举报人受到党政纪处分或法律责任追究,举报人可获奖金1000元。清涧县纪委在各乡镇赶集会上设立接访点,现场受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扶贫领域腐败问题线索。府谷县纪委积极探索精准监督群众身边“微腐败”的新路子,建立了“互联网+村务公开”平台,村民通过手机短信了解村务,进行举报监督。

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监督检查

对扶贫工作“四支队伍”履职情况、扶贫领域腐败问题进行了4轮明察暗访。“清涧县老舍古便民服务中心王宿里村第一书记白新卫长时间不在岗,受到党内警告处分。清涧县高杰村镇河口村党支部书记张海江套取国家移民扶贫补助款28200元,被开除党籍。”市纪委监察局网站分3个批次,对扶贫领域明察暗访发现的问题公开通报曝光77起144人。对县市区纪委开展扶贫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对发现的345件问题线索逐一督导,严肃问责。开展了3轮扶贫领域资金监管和改进干部作风专项治理,共发现问题线索336件,市纪委直接办理104件,已立案23件76人。

加大问责力度,保持高压态势

对基层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扶贫领域违纪问题频发多发的,坚持严肃问责。11名县处级领导干部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开展结对帮扶不实问题被问责,并在全市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