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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边:“严把四关”确保案件审理工作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21日 信息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 作者:张添 冯莉

近年来,定边县纪委高度重视案件审理工作,坚持做到秉公执纪、依法量纪,严把四大关口,确保把每个案子办成铁案,让县纪委所有案件经得住历史和时间的考验。2013年以来,定边县纪委共审理了各类案件300余起,未发生一起错案或申诉、复议案件。 

严把事实证据关。事实是定案的客观依据,证据是认定事实的前提。县纪委审理室坚持从两个方面认定违纪事实:一是对证据材料进行反复鉴别、反复推敲、反复认证,认真审清证据来源是否合法、证据链条之间是否连贯、证据是否确凿可靠,对违法错误事实不清的案件坚决不予接收;二是主动与案件检查人员进行沟通,对被审查人的一贯表现、群众评价以及在调查过程中被审查人的思想动态进行全面掌握,进一步对事实证据进行核实、印证,确保事实清楚证据确凿。

严把办案程序关。案件审理工作是查办案件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案件查处工作的法定程序。该县纪委对所有案件从办案程序、查办案件手段、保障党员权利、审理程序、审批程序、处分执行程序等多个方面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确保手续完备、程序合法,依纪依法办案。同时,对乡镇自办案件实行“乡案县审”工作机制,采取两级审核的办法,即乡镇纪委自办案件在调查结束后,先由基层纪委书记对案件进行审核把关,再将案件调查卷送到县纪委进行二次审核把关,形成审理报告后,再由乡镇纪委按照处分批准权限报有关党组织批准,作出处分决定。 

严把办案时效关。为了提高办案效率,严格案件的初核、立案、审理实效,对一些重要、疑难复杂、时间紧及任务重的案件,审理人员提前介入了解案情,协同检查人员办案,参与案件调查情况分析,审阅证据材料,并及时为检查工作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帮助解决审理过程中遇到的实际困难,为实现“快审快结”打好基础,保证各项前期工作的到位及案件审理的时效性。 

严把定性量纪关。保证办案质量,是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出发点和根本落脚点,是对案件审理工作最基本的要求。该县纪委在保证办案质量上起到审核把关的作用,同时还杜绝先定后审、未审即定的现象,使案件审理工作不流于形式。对于重大、疑难、复杂和意见分歧较大的案件,及时向分管领导报告和沟通;对于定性“吃不准”的案件,及时向上级纪委求教;对于无法把握的问题,及时与司法、审计等专业部门协调联系,争取做到对每件案件定性量纪合纪、合法、合情、合理。